您的位置:首页>关注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北京市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告 焦点热闻

2023-05-08 11:51:04    来源:全关注

最近这段时间总有小伙伴问小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北京市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告是什么,小编为此在网上搜寻了一些有关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北京市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告的知识送给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京人社发〔2022〕7号


(资料图)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70元,二级伤残335元,三级伤残

305元,四级伤残275元。

(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

(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三、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因工致残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和因工致残五、六级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四、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参照本通告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五、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待计发基数公布后另行发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京事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等指南。

关键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