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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寿险偿付能力未达标 险企增资发债“补血”

2018-08-17 09:25:41    来源:中国经济网|0

保险公司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进入密集发布期。截至8月7日,共有155家保险公司披露了2018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方面来看,超过60%的寿险、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一季度均有下滑。

业内人士指出,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滑,反映出保险行业的风控形势依然严峻,不少中小险企偿付能力亮黄灯,经营利润的下滑。而大型保险公司凭借实力,深耕多年,市场份额更为稳固。另一方面,今年上半年,多家险企不断加快增资步伐和股东变更,加紧“补血”,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3家寿险偿付能力未达标

从已披露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看,中法人寿、吉祥人寿、新光海航人寿等三家寿险公司二季度偿付能力未达到“及格线”,其中,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两险企实际资本为负,连续多个季度风险评级为D,吉祥人寿连续多个季度偿付能力亮“红灯”。

分别来看,中法人寿增资仍未获批,业务尚未恢复,二季度净亏损1706万元,较一季度2248万元亏损有所收窄,但偿付能力持续下降,由一季度的-5226.32%再降1000个百分点至-6138.92%;新光海航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21.34%,较一季度末的-437.54%略有收窄,但偿付能力依然严重不足。其在偿付能力报告中预测,三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为-433.86%,仍旧达不到监管要求。

此外,吉祥人寿的偿付能力已连续多个季度告急。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虽为75.58%,但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82.73%的数值仍低于监管规定,虽较一季度的71.60%及78.87%均有所提高,但仍低于100%的监管要求,未达到监管划定的“及格线”。

对于上述三家险企低于监管规定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以及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等三项要求”的标准,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称,经营业绩持续亏损使得资本不断消耗是这三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主要原因。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自成立以来,因股权变更等原因资本金迟迟未得到补充,连年亏损下资本金已消耗殆尽。近年来上述两家险企一直处于偿付能力不足的状态,新业务开展已被原保监会暂停。吉祥人寿自2017年四季度以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至监管线以下。吉祥人寿2017年亏损4.55亿元,2018年以来又持续亏损。根据其2017年年报,其偿付能力下滑受实际资本减少及最低资本增加的综合影响,其中实际资本减少主要受业务资本消耗的影响,最低资本增加主要来自于业务规模的增加以及投资结构的变动。

与人身险公司相比,二季度,财险公司未出现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险企。截至8月7日,有74家财险公司发布了2018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中,超八成财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200%,行业整体资本较为充裕,不过,仍有47家中小财险公司二季度偿付能力较一季度出现下滑。

“偿付能力下滑与业务拓展有关。随着业务拓展,资本消耗加大,偿付能力自然会下降。此外,业务竞争压力及承保亏损也可能导致偿付能力下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指出。

2018年第二季度,易安财险、安华农险、浙商财险盈利水平表现差强人意。其中,易安财险一季度末净利润为-0.8亿元,二季度末为-1.64亿元;偿付能力下滑近100个百分点,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一季度末的305.22%降至204.79%。与此同时,安华农险一季度净利润为-0.56亿元,二季度为-1.37亿元,持续下降;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一季度末的119%下降至113%。

徐承远表示:“从已公布的未上市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来看,二季度中小险企偿付能力普遍下滑,主要原因是大多数中小险企开展车险业务。在车险费率改革进一步深化背景下,中小财险公司品牌影响力、议价能力等较为有限,无法获取规模成本优势,其保单获取成本相对较高,使得业务亏损和资本消耗。”

朱俊生指出,一方面,中小财险公司由于其规模相对较小,固定成本不能有效摊销,亏损状况仍在持续;另一方面,目前“老三家”的利润占行业整体利润的比例超九成。因此,在此轮费改之中,中小财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采用了粗放的费用投入模式,压低价格,使得行业整体的费用率进一步上涨,推动行业近两年综合成本率抬升,盈利压力较大。

不过,穆迪近期对中国财险业的展望为稳定,这反映了受旨在防止价格无序竞争以及保单获取费用过度增长的更严格监管推动,行业未来12-18个月的承保盈利能力将保持稳定,综合成本率将处于100%以下。财险公司稳定的盈利能力和留存收益将支持行业强劲的资本状况。

中小险企正处转型阵痛期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二季度,还有6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均已低于120%,被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徐承远称,这6家险企均为资产驱动负债型寿险公司,万能险业务占比较高,前期万能险的快速发展对其偿付能力充足率造成一定的压力。同时在寿险公司谋求转型的过程中,部分公司会有利差损或费差损的状况出现,如果股本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偿付能力充足率就会呈现下降趋势。

据中债资信对某寿险公司今年二季度的债券跟踪评级显示,跟踪期内,该寿险公司个险渠道和中介渠道占比有所上升,但仍以银保渠道为主,2017年其银保渠道规模保费占比较2016年下降15.46个百分点至60.6%,2018年一季度银保渠道占比再次升至65.84%,公司对银保渠道的依赖依然比较高。该公司由于业务转型,加大了个险销售人员和分公司网络铺设,保单成本快速上涨,加上前期产品以趸交为主,退保支出较大,盈利能力依旧较弱。

太平洋证券分析师曹杰对记者表示,在过去4年时间内,保险行业经历了加杠杆和去杠杆的两个阶段。在2014年到2016年间,部分保险公司通过发行“万能险”或“投资型理财险”迅速做大资产规模,并高比例地投资于权益市场导致举牌现象。此举不但具有流行性风险,投资收益如果不能覆盖负债成本,还将造成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后果,甚至净资产受损。

“近年来,监管部门接连下发多项保险行业相关指导意见和政策,从原来的‘促增长’逐渐转向‘严监管’。针对一些投资激进的中小保险公司,对万能险的销售行为和中短存续期产品加以约束,改善行业生态。”曹杰称,在此过程中,中小险企由于转型面临偿付能力承压,这类险企随着转型深入,万能险带来现金流入减少,存量万能险保单逐步过了退保扣费期,退保带来的现金流出仍有压力。同时,保障型产品尤其是高净值产品销售在发展初期,尚未形成销售规模,使得整体净现金流出现缺口。

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二季度,从净利润方面看,已披露的数据显示,上半年盈利寿险企业和财险企业分别为31家和39家;从现金流方面看,二季度财险公司现金流充足的企业为35家。

“中小险企阵痛转型期调整至少需要4-5年的时间,当前是考验险企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的关键时刻,特别是对处于长期亏损和偿付水平不足的中小险企,面临的挑战不可忽视。”业内人士指出。

险企增资发债“补血”

今年上半年,多数险企不断加快的增资步伐和股东变更,加紧“补血”,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徐承远说,寿险公司一般通过增资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方式提高偿付能力。2018年以来,寿险公司发债及发起增资较为密集。1月至今,银保监会共批复了瑞泰人寿、华泰人寿、新华养老、长江养老、交银康联等9家寿险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同期,银保监会共批复了幸福人寿、中英人寿、人民人寿和农银人寿4家寿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请示。

“比起寿险公司,财险公司更青睐于增资的方式缓解偿付能力压力。2018年以来,银保监批复了中国人寿财险、大地财险、众安在线等6家财险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1家财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请示。”徐承远称。

徐承远指出,虽然多数险企靠增资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但仍有部分险企长期依靠股东“输血”注资,走粗放型发展之路,激进扩张业务规模。对部分长期亏损的险企而言,股东增资能帮助险企渡过暂时的难关,但从长期来看,若不从转变业务发展模式入手,其偿付能力压力或难以缓释。同时,长期亏损也会影响未来股东增资的意愿。

“打铁先需自身硬,处于当前保险市场的关键阶段,中小保险公司要想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就必须在修炼‘内功’上狠下功夫,加快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银保监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从未来趋势讲,朱俊生认为,中小产险主体应继续寻求差异化、特色化的经营模式,通过专业化经营降低保单获取成本,尽可能形成轻资产的发展模式;寿险公司则要坚持转型发展,坚持向保障型业务转型,坚持将趸交转向期交,同时兼顾财富管理,过了转型期后,财务状况会有所改善,偿付能力也会进一步增强。

徐承远建议,面对大型险企的品牌、规模成本、风险管理等优势,中小险企需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发展适合自己的道路。中小险企可采取差异化的市场策略,在特定的领域进行专业化的运营,并根据某些客户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发产品。比如,尝试与股东业务及股东的上下游产业链结合,充分利用股东的客户、影响力及业务等优势开发相关的房屋保险、健康保险、意外险等业务。

此外,利用颠覆传统业务的技术优势,中小险企依旧有弯道超车的机会。比如实行数字化战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开拓客户群体,并对传统保险价值链上的承保、核保和理赔的各个环节进行改造,达到提效降费的效果。

关键词: 隐忧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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