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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遭罚款20万

2018-11-01 15:57:35    来源:中国网财经|0

证监会发布了原安信证券潮州潮安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潮安营业部)的证券从业人员任职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未收取报酬,被广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经查明,叶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叶烁系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潮安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潮安营业部)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从业期间为2011年10月16日至2016年11月28日。

叶烁在安信证券潮安营业部从业期间,私下接受客户洪某雄、吴某武、莫某松委托,操作“洪某鑫”、“吴某武”、“莫某松”3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累计成交金额 5,319,886,419.56元。具体情况如下:(1)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11:56:17(交易密码修改时间)期间,叶烁私下接受洪某雄委托,利用安信证券潮安营业部“洪某鑫”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金额208,957,403.87元;(2)2013年6月5日至2016年11月3日期间,叶烁私下接受吴某武委托,利用安信证券潮安营业部“吴某武”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金额4,660,720,196元;(3)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4月22日期间,叶烁私下接受莫某松委托,利用安信证券潮安营业部“莫某松”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金额450,208,819.69元。叶烁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期间未收取报酬。

广东证监局表示,叶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所述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叶烁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关键词: 安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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