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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开放政策密集出台 外资看好中国市场发展

2018-11-27 14:19:5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0

导读:为落地开放举措,监管部门还宣布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比如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11月25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在完成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筹建重庆分行、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韩再保险公司筹建分公司等10项市场准入申请审批后,近日又批准香港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筹建深圳分行、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其中,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将成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根据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的消息,其注册地在上海,预计安联(中国)保险控股公司将在2019年正式成立。

依托中国政府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外资金融机构扩大在华投资的政策,此次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的获批筹建是中国金融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积极举措。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认为,银行和保险领域开放措施的成效已经显现。随着外资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渗透度的提升,将为中国消费者保险保障、风险管理及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及服务,提供更多的选择,与消费者共享中国金融市场的持续开放和发展。

金融开放政策密集出台

目前,银行和保险领域的开放措施主要体现在:取消或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等方面。

具体而言,银保监会表示,推动外资投资便利化,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设置限制;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在机构设立方面,银保监会也表示,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

在机构业务发展上,也进一步放宽。比如,全面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需满足开业1年的等待期要求,允许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的门槛至5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此后一段时间,多家外资机构加快了在中国分支机构的设立。例如,银保监会批准了约旦阿拉伯银行筹建上海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筹建深圳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升格为分行,批准彰化商业银行在大陆的子行开业、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在大陆的子行开业。

为落地上述举措,监管部门还宣布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比如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目前来看,这些政策的成效已经显现。有的外资机构已经作为股东入股到银行、保险机构,有的已经设立了法人或分支机构,有的业务量较过去有较大幅度增长。

此前不久,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将会促进金融市场活力的增强,包括取消和放宽外资持股比例,放宽外资机构和业务准入条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优化外资机构的监管规则等15条措施,目前都陆续落地。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将会促进金融有效供给的增加,促进金融市场活力的增强。

外资看好中国市场发展

从此次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的获批筹建看,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目前在中国拥有多家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雇佣员工总数超过2000人。

对于中国市场的前景,德国安联保险集团有着坚定的信心。其最新发布的研究表明,中国将继续引领全球保险市场的增长,在未来的十年,预计中国的保费规模将每年增长14%。

数据显示,2017年,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140.06亿元,市场份额5.85%,比上年同期增加0.76个百分点。其中,外资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较低,外资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06.39亿元,市场份额1.96%;外资人身险公司市场份额相对较高,原保险保费收入1933.66亿元,市场份额7.43%。

事实上,外资机构有颇多值得国内机构学习之处。一位外资保险公司人士指出,外资保险公司经营理念更为审慎,注重价值成长,更为关注新业务价值和内含价值等业务衡量指标;投资方面不会出现激进行为;重视合规和风险防控。

不过,该人士也坦言:“一些外资保险公司本土化不够,结合客户需求不够,注重业务发展和分公司经营不够,需要较长时间真正适应中国市场需求。”

朱俊生表示,随着外资持股人身保险公司比例放开,外资进入寿险业的组织形式将更加灵活,大大增强了外资寿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与自由度,这将有助于提高其拓展中国保险市场的积极性。保险中介行业的开放,则有助于外资财险公司深化市场分工与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

一位中资银行业人士表示:“我们虽然规模很大,实力也较强,但外资金融机构的合规意识和对风险的敬畏仍值得我们学习。”

川财证券分析师杨欧雯表示,一方面,批复外资保险机构设立申请是对早先金融业对外开放战略的具体落实,尤其履行的是放宽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限制,体现了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这也能够给国内金融业引入良性竞争,对于提高国内金融服务业的服务质量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可以预见的是,在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导向下,外资会进一步加大在中国金融业的投资力度,发起设立新机构也会更多,相应的监管批复也会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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