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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成立 拟全资控股安盛天平

2018-12-03 11:53:37    来源:国际金融报|0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示精神,先后批准了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韩再保险公司筹建分公司等10项市场准入申请。

随着银保监会批准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成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安盛天平财险公司也有望被外资全资控股。

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成立

11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消息称,批准德国安联保险集团(下称“安联集团”)在上海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11月初,安联集团公布其2018年第三季度财报信息显示,净利润增长15%至19.2亿欧元,而去年同期为16.7亿欧元。不过,安联集团三季度总营收增长了7.9%至305亿欧元,而2017年同期为283亿欧元。也许总体业绩好是其布局亚洲的原因之一。

安联保险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是安联一个重要的战略性市场,是安联亚洲发展战略的核心,此次安联保险的获批,会更好地帮助安联将全球专业知识与当地市场的客户及行业需求充分融合。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安联保险集团在华已拥有包括寿险、非寿险、信用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在内的全部核心业务。1999年1月25日,安联集团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立的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获准营业,是欧洲保险公司在华首家企业,涉及寿险业务。

2003年2月,安联集团成立财险经营机构——安联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2010年1月,安联保险广州分公司通过原保监会审批,改为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安联财险”)。2014年,安联与中国太保合资成立太保安联健康险公司。

另据安联集团公开信息,2017年,中国已取代日本成为亚洲最大的寿险市场。同时,全球保险业新增保费有八成来自中国,中国将以13%的年增长率成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鉴于这样的发展前景,安联集团加大了在中国保险市场的布局。

对于安联保险的未来发展,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市场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需求将继续强劲增长,根据发展战略,安联保险将有效整合安联集团在中国的现有保险业务和服务能力,形成更为紧密强大的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安联在中国的核心竞争力。

拟全资控股安盛天平

金融开放还在进一步提速。11月27日,安盛集团(AXA)发布消息称,法国安盛保险股份公司(下称“安盛保险”)已与包括天茂集团在内的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盛天平”)5家中方股东签订协议,拟收购剩余5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安盛集团将成为首家拥有中国排名前20财险公司100%股权的外资保险公司。

公告显示,11月26日,上海益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华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陆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天茂集团共5家中方股东,同时在上海与安盛天平第一大股东安盛保险签订了相关协议,将持有的安盛天平50%股份出售给安盛保险。

据悉,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46亿元。安盛保险计划通过安盛天平的减资以及现金支付完成上述收购。至此,安盛保险前后将以总额85亿元收购安盛天平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安盛天平将完全合并到安盛集团的财务报表中。

一直以来,安盛集团对中国的保险市场就非常感兴趣。记者了解到,其还持有工银安盛人寿27.5%的股权。此次收购一旦完成,也是其在中国保险布局的进一步完善。

从出售方天茂集团来看,此次也是获利出让,有统计显示,其净赚6亿元。一位安盛天平前员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盈利状况不佳,天茂集团实控人刘益谦其实很早就想卖掉安盛天平,恰逢今年政策放开外资控股限制条件,此时出售价格最佳。且外资和中方股东原本在管理理念上有冲突,所以刘益谦是综合多方因素转让股权的。

保险业持续对外开放

根据银保监会信息,截至2018年9月30日,国内总计179家保险公司,其中外资财险公司22家,外资寿险公司28家,合计50家,占总数的28%,而市场份额仅占5.68%。2018年1-9月财产保险公司原保费收入为8808亿元,其中外资财险公司收入仅为163亿元,占比1.9%。同时期,寿险公司原保费收入为21853亿元,其中外资寿险公司收入为1579亿元,占比7.2%。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已初具规模,但市场份额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不过,自2017年11月以来,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措施已逐步展开。去年11月10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宣布了保险业对外资放开的“时间表”:3年后,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将放宽至51%,5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而对于外资对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在2018年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表示,3年后不再设限。另外,放宽了外资设立机构的条件,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亦预示着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

2018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推进保险业等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办公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可以促进我国保险业转变经营理念,推动国内保险市场深化改革,并有助于外资保险公司提高市场份额。另外,当开放的节奏和风险防范与监管的能力相适应时,开放并不必然带来风险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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