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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需求巨大但资源有限 商保试点不及预期

2019-02-26 14:37:0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0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问题既是全民关注的话题,也是今年全国两会民主党派关注的一大议题。

2000-2018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26亿人增加到2.49亿人,几乎翻了一番,占总人口比重从10.2%上升到17.9%。预计到2020年,全国老年人口总量会超过2.5亿人,占总人口比重接近20%。

老龄化程度加快,养老负担加重,如何应对?2月25日召开两会通气会的民进中央、农工党中央从不同角度给出了药方。其中,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尽快推向全国。

民进中央建议,面对庞大的老年人口及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政府可以动用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政策资源极其有限,需要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例如完善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福利制度和救助制度。还要强调保基本属性,制定符合社会发展阶段的普遍保障标准,侧重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标准。

农工党中央建议,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这三大养老保险支柱中,合理分配“三支柱”各自缴费的比例关系,将“第一支柱”的缴费比例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腾出资源扩大“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比重。

养老需求巨大但资源有限

若以床位数来衡量,国内养老服务供给紧缺。

据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近期透露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养老服务机构近3万个,养老服务床位746.4万张。按2.49亿老年人口计算,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约29.9张。

《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9万个,各类养老床位共计744.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9张。

由此可见,去年养老服务床位新增不到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的养老床位数,继2017年后再次下降,完成“十三五”规划35-40张的目标难度加大。

“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老年人切实需求?”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海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除了床位数量还需要重视服务质量。

正如民进中央《关于推进我国养老事业良性健康发展的提案》(下称“民进中央提案”)所称,面对庞大的老年人口及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政府可以动用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政策资源极其有限。

服务需求巨大但资源有限,何解?

民进中央提案指出,需要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健全养老事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完善对社保基金、社会救助资金、高龄补贴资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资金、社区养老服务资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养老护理队伍建设资金等的投入机制。

在市场主体培育上,今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改革影响深远。民政部年初下发通知称,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该法发布之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日前表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民政部的职能从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寓监管于服务当中,为各类市场主体办好养老机构提供服务。

民进中央提案也建议,强化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监管。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主导,并不是包揽,而是要站在更高的层面组织规划、制定政策和监督协调。此外,要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

王海涛则提醒养老服务业的“新人”,养老事业不会一夜暴富,而是细水长流,落点要放在服务上。政府除了监管、补贴,在用水、用电、消防安全等事关企业发展的方面也需一一到位。

据悉,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土地、养老院消防设施、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合作,出台相关政策,并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参与公办养老院改革。

商保试点不及预期

农工党中央从社保体系出发,建议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目前,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

特别是去年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农工党中央《关于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中重要作用的提案》指出,调研发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和长期护理险的探索为建立多层次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参考,商业保险资源助力养老产业发展探索了新方式。

不过,由于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刚刚起步,尚不能发挥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中的“第三支柱”支撑作用。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未达到政策预期,商业养老保险距离发展目标差距较大,对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障政策激励小,第三支柱除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外,其他商业养老保险没有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等。

因此,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将税延型养老险尽快推向全国,降低7.5%的领取税率,或在初始阶段对不同年龄段的投保人实施差别税率,适用对象覆盖所有取得个税应税所得的居民纳税人。

此外,控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扩大“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腾出空间。将第三支柱的政策目标设定为个人商业养老金为群众平均提供10%-15%的替代率,对无法参与企业年金的群众可适用更高的替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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