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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寄予保险业更多期待 还需多方面协作与配合

2019-03-13 15:16:42    来源:金融时报|0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对此,有专家分析表示,保险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保障,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有助于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持续发挥作用,通过将各行各业的风险管理起来,保障人民生活安定。近年来,在保险业转型的大背景下,保险业的风险保障能力与水平均有所提升,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无疑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业接下来转型的目标与方向。

风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正如专家所言,风险保障功能是保险的核心功能,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情况如何,很大程度体现在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的保险金额上。从直观的统计数据来看,保险业风险保障水平正在稳步提升。

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保险业提供保险金额6897.04万亿元,同比增长66.23%。其中,产险公司保险金额5777.37万亿元,增长90.65%;人身险公司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1119.67万亿元,增长0.10%。

具体从险种来看,车险保额为211.26万亿元,同比增长24.92%;责任险保额为866.14万亿元,增长244.04%;农险保额为3.46万亿元,增长24.23%;寿险累计新增保额30.00万亿元;健康险保额797.80万亿元,增长50.02%;意外险保额3808.86万亿元,增长32.80%。

如果换一个角度从保险赔付数据来看,同样不难得出保险业风险保障水平提升的结论。数据显示,2018年,保险业赔款和给付支出共计12297.87亿元,同比增长9.99%。其中,产险业务赔款5897.32亿元,同比增长15.92%;健康险业务赔款和给付1744.34亿元,同比增长34.72%;意外险业务赔款267.70亿元,同比增长19.68%。

在保险金额稳步增长的同时,发挥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的一系列机制与体系也在加快建立与完善的脚步。巨灾保险就是其中一项。我国是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都因自然灾害蒙受巨大损失,因此推进我国巨灾保险体系建设,织密巨灾风险保障十分必要。去年,台风“山竹”侵袭我国广东等地,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触发了广东等地的巨灾指数保险,保险赔付为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显示出保险这一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关键作用。同时,去年以来,保险业还在多方面推进巨灾保险,为应对巨灾提供坚强的保险保障。例如,上海保交所推动“银保渠道交易试点”项目落地,使得地震巨灾保险上线银行渠道并实现在线交易,进而延伸巨灾保险的购买场景,助力扩大我国巨灾保险产品拓宽覆盖面。

增强保障功能契合转型

事实上,在行业转型回归本源的背景下,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正契合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年来,保险业转型取得了一些成绩,而随着保费结构、缴费期限逐渐调整到位,对于产品结构的调整无疑将是下一阶段人身险转型的重点所在。从目前看,保障型产品已经在人身险业务中日益唱起主角来。近年来,作为长期保障型产品的重要代表,健康险在保险业转型的推动下乘势而起。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448.13亿元,同比增长24.12%,增速大幅超过2017年的8.58%。

以转型力度较大的新华保险作为样本来看,2018年上半年,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在新华保险首年期交保费中的占比为63.1%,健康险首年保费在首年保费中的占比为55.5%,较去年同期提升19.1个百分点。通过在个险渠道聚焦保障型业务发展,特别是在去年二季度实施健康险专项推动,同时加强续期管理,去年上半年,新华保险实现个险渠道保费收入541.39亿元,同比增长12.2%。

在人身险通过聚焦保障型产品来为社会大众提供更有效的风险保障的同时,保险业还通过逐渐渗透进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方面风险提供可靠的保险保障,保险业逐渐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多个方面撑起一把完善的“保护伞”。例如,中华财险在河北、山东等地推行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化解长期以来存在的监管难题,保障人民餐桌上的食品安全;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医疗责任险共保体,为化解医患纠纷作出不容忽视的贡献。随着保险业转型向高质量发展的脚步加快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相信未来保险业在社会治理方面还能发挥更大的风险保障功能。

还需多方面协作与配合

当然,在期盼着保险业通过加快自身转型进程从而为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要想进一步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释放保险业的巨大潜力,还需要来自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与协作配合。

在切实推动保险业自身转型、回归本源的过程之余,也必须提升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否则保险业发挥风险保障功能将面临“英雄无用武之地”般的尴尬处境。一方面,从2017年的数据来看,我国保险密度为2631.58元/人,保险深度为4.42%,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在通过宣传增进人们对于保险的了解、改变人们对于保险行业的固有印象的同时,更应通过宣传增进人们将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的意愿。借助近两年互联网渠道的兴起、年轻群体保险意识的提升,此方面的积极变化正在显现,但未来还需行业内外共同付出巨大努力。

此外,在增强保险业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能力的背景下,也需要出台更多利好政策给予支持。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意识提升,责任险逐渐成为热门领域。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发布《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表示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一规定无疑有助于推动更多企业投保责任险,在提升企业保险意识、推动责任险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社会的风险保障水平。

近期引人关注的是,伴随着人身险转型,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将销售长期保障型产品作为业务上的重头戏。为了鼓励营销人员销售长期保障型产品,保险公司往往给予更高的首年佣金费率。但是,依据现行规定,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这也使得转型中的寿险公司可能会面临高佣金税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就建议,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利用财税杠杆,撬动寿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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