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要闻 >

个人可在银行购买地方债了 可以持有到期稳定利息收入

2019-03-26 10:07:26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0

财政部3月25日披露,宁波市、浙江省当日开始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债券,标志着地方债券柜台发行成功推出。这意味着今后个人和中小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柜台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认购地方债券。

本次发行的宁波债券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期限3年,招标确定的发行利率为3.04%,柜台销售额度3亿元;浙江债券为棚改专项债券,期限5年,招标确定的发行利率为3.32%,柜台销售额度11亿元。

据了解,地方债起投金额100元,交易门槛低。投资者认购地方债券,既可以持有到期,享受稳定利息收入,支持家乡建设;也可以在需要资金时随时向承办银行卖出或开展质押融资,流动性好。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市日后,投资者可根据双边报价机制,进行自由买卖,柜台交易实行T+0结算。

2018年,财政部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文,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可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的品种。今年2月底,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浙江、四川、陕西、山东、北京、宁波等6省市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财政部表示,近期,四川、陕西、山东、北京等也将陆续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债券。

关键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