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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对大病保险免征3年保险保障基金

2019-04-03 09:00:55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0

4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宣布,为进一步支持大病保险业务的健康、持续经营,降低运行成本,对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继续免征3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月27日,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资质名单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国共有32家保险公司可经营该项业务,其中人身险公司17家、财产险公司15家。

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运营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已实现省(区、市)全覆盖,实施以来不仅大幅提高了参保患者的保障程度,增加了百姓的获得感,大大减轻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而且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和政府民生保障职能的提升。

据了解,2018年,大病保险实现保费收入521.59亿元,赔付支出510.95亿元,全国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平均提升了14%。从开始试点到2018年底,大病保险累计赔付超过1900万人次。

银保监会表示,2015年-2017年,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免缴保险保障基金7.68亿元。免征保险保障基金政策切实减轻了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税费负担,有力地支持大病保险业务持续、健康运营。(记者 朱艳霞)

关键词: 大病保险 免征 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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