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要闻 >

外汇局:实行保险公司意愿结汇制

2019-06-06 15:41:44    来源:中国政府网|0

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促进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便利化。

从内容看,便利化举措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取消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审批,实行意愿结汇制;允许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办理结汇或购汇,提升跨境保险代收代付业务的人民币赔付效率;完善外汇保险业务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保险机构负面事项报告等合规经营要求,保障外汇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坚持实需原则。”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说,取消保险公司外汇资本金结汇审批,提升保险机构资金使用效率,明确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展业三原则”对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规范外汇保险业务管理。

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越来越多保险中介机构“走出去”,服务跨境保险业务,但跨境保险代收代付业务的人民币赔付存在效率问题。“放开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项下赔款资金结汇要求,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新增保险机构对负面事项主动报告的管理方式,所在地外汇分局可视情形要求保险机构进行整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关键词: 保险公司 结汇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