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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叫好不叫座” 发展速度远低于市场预期

2021-04-26 16:40:23    来源:

今年以来,关于养老的话题持续走热。近日,第三支柱养老金话题再次引起热烈讨论。

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最重要的标志有两个:第一,投资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第二,提取要有一定的退休理念或相关理念规定。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如果说第一支柱设立的养老金,我们称为公共养老金,那么我们把第二支柱设立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及第三支柱设立的个人养老金,合称为私人养老金。也就是说,第一支柱是公共养老金,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是私人养老金。在我们国家第二支柱比较薄弱,企业年金覆盖面非常窄,规模也比较小,没有办法满足广大劳工补充养老的需要,因此,我们急需设立以家庭和个人为主体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第三支柱养老金产品是指个人自愿储蓄类的养老金产品,社科院研究员房连泉介绍,目前在国内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自2018年开始试点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另一类是养老目标基金。从3年来试点进展看,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叫好不叫座”,发展速度远低于市场预期,主要原因是在制度政策和产品设计本身存在问题。

我们现在需要对个人养老金制度进行扩容。董登新说,除了我们试点的保险版的个人养老金,我们还需要鼓励所有金融机构来参与开发多样化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比方说我们可以有银行版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和基金版的个人养老金产品,甚至还可能有证券公司券商版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以及信托机构开发的信托版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在多样化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出现之后,我们会把不同金融机构提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都归属于同一个个人账户平台,实现了所谓的账户制管理。所有不同金融机构开发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最终都会有两个编号,一个是投资者个人的社会保障号,另外一个是作为开发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产品的编号。那么这样一个账户制的管理就会简化整个个人账户的管理。

房连泉建议:一是将第三支柱明确为账户制管理制,将保险行业和基金行业都纳入监管其中,给予养老目标基金产品相应的税优政策。

二是有关部门应联合起来,共同研究出台第三支柱制度,整合中证登和中保信形成全体一体化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的宏观监管。

三是建议尽快扩大试点或直接推向全国。建议扩大适用对象范围,将试点政策适用对象扩大至所有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居民纳税人,启动在各省份的试点推广过程,或直接面向全国各地放开。

四是在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投资管理上,建议采取与第二支柱相通的市场化投资策略,将目前市场上的保险和基金两类产品都纳入管理,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供给创新,研发适合养老金的投资工具。

五是加大税优政策支持,简化操作流程。建议个人缴费实行定额制税前列支,取消比例制,从而简化税额计算,大幅提高税前列支额度,同时简化抵扣凭证手续。

关键词: 养老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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