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要闻 >

农险“三支柱”:契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需求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021-07-08 14:57:34    来源:

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22年起取消农业大灾保险。由此,农险“三支柱”渐露雏形,即我国将逐步确立为以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主体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至于《通知》为何取消农业大灾保险,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张峭认为,农业大灾保险属于一项过渡性的试点政策,可由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替代。考虑到2021年已有农户投保农业大灾保险,宜于2021年保留用于过渡。因此,《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予以取消。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农业保险保障程度比较低,以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为主,保险金额仅为被保险标的产值的三成左右,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尤其是新型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需求。因此,农险“三支柱”确立后,我国三大主粮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又迈出了一大步,种粮农民的收入又多了一重“保护伞”。

张峭认为,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额最大可以达到种植收入的80%,不仅极大提高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了投保农户的种粮收入预期,而且使得生产过程中遭受到的损失得到足够弥补,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种植的当期收入;另外,70%-80%保费由政府补贴,农民支付的保费少、得到的赔付多,实际上是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所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不仅通过风险损失补偿稳定了粮农收入,而且保费补贴还从实质上增加了粮农收入。

“三支柱”形成后,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提高了保险保障程度,有力兜底了种粮风险,保证种粮不亏,从而可以激发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粮食播种面积趋于稳定并有所增加,避免土地撂荒或弃耕弃种,这样的局面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由于规模大、风险聚焦程度高,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对高风险保障需求更加迫切,“三支柱”形成后,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能够更加契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需求,从而有效防止农户出现规模性返贫,进而大大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关键词: 农业保险 现代农业 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