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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施“放心消费红黑榜”制度 推行无理由退货保险试点

2021-08-23 16:03:50    来源:

前天,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新一轮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日前已经印发。根据方案,到今年底,全市将累计创建放心消费单位2.49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06万家、放心工厂4100家、放心商圈(街区)30个;培育发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2家;建成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260家。

本轮创建以消费集中的综合体、商圈商超、商品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食品、药品、化妆品、餐饮、日常生活消费品等与民生消费关系最为密切的“吃穿用”为重点领域,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为重点类别,打造具备鲜明宁波特色的放心消费“金名片”。

据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是本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核心要求,以确保做到数量和质量并重。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命名一批、注销一批、提升一批、整改一批”的原则,对我市已创建的放心消费单位开展集中核查,对符合创建标准的予以保留,并动员指导有条件的积极提升,对核查发现标准落实不严、创建质量滑坡的督促整改,对出现关停注销、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剔除。

我市还将搭建常态化评价体系,每年对当年新培育对象和上年放心消费单位进行“后评价”,实施“放心消费红黑榜”制度,推行无理由退货保险试点。该负责人表示,通过抓紧抓实新一轮放心消费建设,助力企业提质增信、行业规范自律,更好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从而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获得感。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开通了在线申报通道,有意向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微信搜索进入“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平台”小程序进行自主、自助申报,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列入年度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库并在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价。

关键词: 放心消费红黑榜 退货保险 保险试点 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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