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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与南方电网完善公司治理 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和股东权益

2021-12-28 11:20:33    来源:

12月25日,完善南方电网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在深圳召开。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寿共同签署《关于完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批复南方电网理顺股权的方案。根据方案,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51%、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25.57%、中国人寿持股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2.13%。实现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标志着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进一步完善。

这是自15年前中国人寿入股后,南方电网发生的又一次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也是多年来南方电网理顺股权关系工作取得的里程碑式进展。中国人寿的股比从此前的31.94%减少至21.3%,由第二大股东变为第三大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股比也相应地减少了13.39%和1.07%。

据了解,南方电网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2006年,中国人寿入股南方电网,此次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有利于各股东方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推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中国人寿党委副书记、总裁袁长清表示,下一步,中国人寿将会同各方,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和股东权益,与南方电网共同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致力于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致力于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推动南方电网高质量发展走向新征程。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部署,在央企股权多元化、投资基金合作等领域与国资委和更多央企开拓合作空间,实现共赢。(朱艳霞)

关键词: 中国人寿 资本权益 股东权益 南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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