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资讯 >

增资不满两年 上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跌至117%

2018-07-31 09:07:1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0

今年6月,银保监会刚刚对2017年度偿付能力监管工作进行复盘,近期,各保险公司又陆续完成了新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披露。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二季度,上海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7%,与2016年的较高值相比,下降超过30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6%,逼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所划定的“重点核查”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4月,经原保监会批准,上海人寿曾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60亿元。不过,今年以来,上海人寿已经连续两个季度亏损,合计金额为8648万元,对该公司的偿付能力也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

综合偿付能力逼近120%

根据最新发布的偿付能力报告,今年二季度,上海人寿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是117%与126%。长期来看,自2017年开始,上海人寿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就始终在130%左右徘徊。根据原保监会于去年10月下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如果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意味着面临较大的偿付能力风险,会被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在成立初期一般具备比较充足的资金。由于业务是陆续开展,投入呈累积态势,保险公司开业前期的偿付能力水平会维持高位。而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险企会消耗越来越多的资本金,偿付能力也将逐渐下降。

以年初开业的黄河财险为例,该公司一季度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达5408.43%。经营一段时间后,这组指标在二季度降至1998.59%,但仍处于很高的水平。

实际上,上海人寿在保险市场的资历也并不深,2015年2月获批开业时,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亿元。数据显示,2015年度,上海人寿合计亏损(并表前)5.0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7.57%。

但在2016年一季度,上海人寿单季度的亏损额就达到8.52亿元,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125.69%。这种背景之下,原保监会于当年4月作出批复,同意上海人寿成功将注册资本提高到60亿元。

变更注册资本后,2016年二季度,上海人寿的认可资产环比增加16.79亿元、实际资本增加8.8亿元;核心、综合偿付能力溢额则由7.33亿元提升为14.35亿元,增幅接近100%。与此同时,该公司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回升至147.38%,并在当季实现了1.09亿元的净利润。

2016年三季度至2017年四季度,上海人寿的净利润分别为-1.13亿元、8.61亿元、-2.32亿元、9249.25万元、7355.79万元、1.12亿元,盈利渐趋稳定。

然而,今年以来,上海人寿已经连续两个季度亏损,金额分别是7594.22万元与1053.78万元。上海人寿二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也较2016年变更注册资本后的峰值下降了超过30个百分点。

前5月万能险占比60%

面对偿付能力的下滑,上海人寿会否采用增资方式解决?记者就此致电该公司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蔡泽华,截至发稿未能获得对方回应。

其实,除警惕偿付能力风险之外,上海人寿还要承受转型带来的诸多压力。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5月,上海人寿共取得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绝大多数为万能险)50.60亿元,占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59.58%,仅低于和谐健康、安邦人寿、安邦养老与昆仑健康等4家公司,更是高出人身险行业同期21.66%的平均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底,原保监会就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中短存续期产品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比例高于50%的人身保险公司,一年内不予批准新设分支机构。而今年一季度,上海人寿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的占比则是57.08%。

记者查询发现,针对上海人寿的万能险业务,原保监会并未公开相关监管文件。但在另一份涉及“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问题的监管函中,原保监会却明确要求,在监管函下发的6个月内,禁止上海人寿直接或间接与股东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控股)及其关联方开展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的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受监管函制约,直到今年6月,上海人寿才通过投资西部信托·医疗产业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恢复其与览海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人寿向上述信托计划投资6.9亿元现金,预计年化收益率7.42%,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95%的股权收益权。投资后,上海人寿持有的其他类金融资产合计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15%。

关键词: 充足率 上海 人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