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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6家银保监局统一挂牌 省市县三级监管框架定格

2018-12-17 14:42:14    来源:《财经》杂志俞燕|0

对比此前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体系,本次派出机构改革的一个最大变化是设立省、市、县三级,监管半径延伸,监管力量进一步下沉。一个新变化是取消此前有的局局长为正厅局级、有的局长为副厅局级的区别,统一为正厅级别

距中国银保监会挂牌八个月之后,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赶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统一挂牌,银、保监局正式合并,此时距银保监局筹备组成立整整两个月。

12月17日上午10点,银保监会下辖的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保监局统一挂牌,启用名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XX监管局”的牌子。各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和成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当地政府分管金融的领导和金融办/局负责人等人参加了挂牌仪式。

据《财经》记者从多个信源了解,上周五(12月14日),各银保监局根据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派出机构挂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向各自辖内机构下发了参加挂牌仪式的通知。周末,早已备好的新牌子,提前挂在了各局合署办公所在地的大门前,蒙着一条红色的绸布。

八个多月前的4月8日,银保监会在北京金融街也举办了简单的挂牌仪式,10月8日对内宣布了“三定”方案。10月18日上午,宣布了各银保监局筹备组负责人名单,银、保监局整合开幕。据了解,和银保监会的整合程序一样,银保监局也是先挂牌,再公布“三定”方案,目前各银保监局局长的任前公示已结束。

两月完成筹备

根据《财经》记者10月18日的独家报道,当日银保监局宣布了各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人选,正式启动银保监局筹备。

据统计,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保监局之中,有15家由原保监局局长担任整合筹备组组长,占比接近四成,与银保监会各部门来自银、保系统的比例大致相当。

银保监局的一个新变化是取消此前大局(局长为正厅局级)、小局(即局长为副厅局级)的区别,统一为正厅局级。

《财经》记者获悉,10月18日银保监会召开银保监局筹建组部署会议后,各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便迅速到位,在各自辖区内成立筹备组,部署辖内的各项整合事宜。

据了解,根据银保监会提出的省级派出机构改革过渡期日常运转的要求,各银保监局筹建组大致按人事“三定”、财务资产、综合办公和宣传,以及督办监督等相关板块分工,成立了人事工作、集中办公、财务资产、文化融合、市县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等筹备专项工作组,并对辖区人口、区划以及监管队伍分布等情况开展了统计。各组在11月初制定了各自的细化方案。

一些银保监局筹备组,还多次组织辖内分局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对省局和分局“三定”方案的建议,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金融局或金融办,就当地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银保监局“三定”沟通和汲取建议。

与原本便在同一座写字楼办公的银保监会相比,大部分存在一定地理距离的银、保监局,其整合要复杂得多。据了解,一些银保监局选择在原银监局或原保监局办公楼办公,一些则另择新址。

增设县局,监管力量下沉

对比此前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体系,本次派出机构改革的一个最大变化是设立省、市、县三级,监管半径延伸,监管力量进一步下沉。

据了解,银保监市分局、县支局的挂牌工作也正在准备之中。按此前规划,如一切顺利,今年底前将完成派出机构整合。

除了将共计72家银、保监局整合为36家银保监局,由于银、保监体系的监管层级和监管半径各自不同,因此还涉及市、县级派出机构如何设置。

从近年来爆出的金融业风险事件来看,重大风险多发生在法人机构,是基层金融市场乱象的根源。但目前各地派出机构的监管队伍主要侧重于销售行为、价格竞争等合规性的微观监管,对法人机构的监管资源配置不足。

根据原银监会披露的2016年报,银监会系统包括36个银监局、306个银监分局和1730个监管办事处,加之北戴河、沈阳、顺德、廊坊4个培训中心,全系统逾2.3万人。原保监会则设有36个省(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级保监局、13家地市级保监分局,全系统约3000人。目前原银监会在一些地方设有监管办事处,而原保监会仅有13家地市级分局,在县级未有监管队伍。

事实上,在派出机构的设置上,两会的最初模式便各有不同。原保监会早年曾实行大区制,最初在九大区设立监管办事处,其他省会城市设立特派员办事处,后来才撤办设局。成立较晚的原银监会则在成立之初,便是按行政区划的层级设为省级和地市级。

据一些地方监管系统人士介绍,各地的原银监监管办事处情况不一,资源配置也各有不同,有的办事处仅有三人。还有一些办事处实行所谓的集中办公,即名义上是县级办事处,实则集中在市局办公。由于没有监管执法权限,监管办事处一直处于颇为尴尬的境地。

对于原保监会来说,由于没有县级派出机构的编制,监管无法延伸到县级一线市场。此前曾有原保监会人士感叹,省局人数本身就很有限,不到百人的监管队伍,要监管省内多达百家分支机构,且对分支机构的监管,主要是销售行为、价格竞争等微观监管,监管工作量非常大,光是各种现场检查就疲于奔命。

金融“十三五”规划提出,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是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这意味着,以现有监管力量,监管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此外,随着银行和保险法人主体增加,且有相当一部分的法人主体位于地级市,而目前派出机构对于法人层面的监管资源配置不足,一些领域和金融机构甚至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

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的争议点便在于,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人行”)县级支行的编制和机构是否会分流或划转给银保监会的县级派出机构,以弥补其在基层监管队伍不足的问题。

多位接近银保监会和人行的人士透露,今年四月,由央行金融稳定局牵头,就保留人行县支行必要性和进一步强化其履职进行了调研。

据了解,银保监会高层希望通过划转人行县支行,补充和增强自身县级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不过,该方案被媒体曝光后,在人行引起不小的争议。

一位接近人行系统的人士透露,人行支行是否划转,可能将根据人行“三定”的情况而定。即使最终确定划转,可能也会在三年过渡期内逐步实施,且有可能是一省一策。

目前对于银保监派出机构来说,已有充实监管力量的举措。10月23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通知,明年将为省、市、县派出机构招录新成员共1214人,其中县级派出机构3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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