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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型养老险经营主体再扩容 第四批机构名单出炉

2019-01-09 14:39:14    来源:北京商报|0

自2018年5月起试点推广的税延型养老险业务正在进一步推广,经营主体也在扩容。1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光大永明人寿获批经营税延型养老险资格,成为第四批唯一入围的保险公司。至此,经营税延型养老险的保险公司增至20家。

据了解,银保监会对光大永明人寿报送的开展税延型养老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核对,确认其符合《管理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并将光大永明人寿作为第四批经营税延型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公示。

针对此次批复,光大永明人寿表示,目前,公司在产品、系统、投资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待产品上报银保监会批复后即可销售。

光大永明人寿官方表示,公司在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上,除了常规的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进行业务推广外,还将通过微信、合作伙伴在线平台等多种方式、多个渠道进行销售,确保该业务从B端客户拓展至C端客户。此外,光大永明人寿还将充分发挥股东优势,优先向在上海、苏州工业园区集团内的企业、股东单位提供税延型养老险专业服务。

税延型养老险在国内酝酿已近十年,2018年4月12日,这一制度终于落地,在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中表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截至目前,银保监会已公布四批经营税延型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共计20家保险公司入围,分别是首批的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平安养老、新华保险、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等12家险企,第二批的人保寿险、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和东吴人寿等4家险企,第三批的建信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交银康联人寿等3家险企,以及此次批复的光大永明人寿。

在试点阶段,不少获得资质的保险公司开始积极布局。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超过60款产品已投放市场。对于税延型养老险带来的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试点可以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增加养老资产、改善养老金体系存在的结构失衡、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压力以及弥补企业年金发展的不足,对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8年11月就有报道称,人社部、财政部正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就深化养老保障第三支柱进行研究设计,2019年5月起税延养老险制度有望由试点转向常规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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