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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遭遇“飞来横祸” 意外险助你“一臂之力”

2019-01-15 15:32:14    来源:上海金融报|0

近几年,国内公共场所重大意外事故不断出现,给普通民众带来了较大冲击。保险专家表示,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意外险大多可承保公共场所的意外事件,但赔偿金额视投保人受伤情况而定,因此,投保人申请赔偿时需要仔细了解注意事项。

险企推出专项险种1月8日,北京发生一起恶性的公共场所意外事故,当日上午,宣师一附小校内发生一男子伤害学生事件。据悉,共有20个孩子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嫌疑人已被当场控制。

对于这起突发事件,人们纷纷谴责作案者“穷凶极恶”,其将无辜的学生当成发泄怒气的对象。事实上,近年来,类似恶性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2018年6月,上海世外小学校门前也曾发生相似事件,一男子持菜刀砍伤3名学生和一名家长,最后,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不断发生的意外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对公共安全问题的担忧,人们开始思考如何为自身构建适当的风险保障。

慧择旗下“保保驾到”保险方案规划专家虞志强对记者表示,诸如北京某校园学生被砍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原则上属于意外险可承保的意外范围。虞志强还表示,目前慧择在售的“安意保”是一款比较热销的意外险。

除了普通的意外险,目前一些险企已关注到公共场所意外事故风险,并推出专项保险产品。近日,平安财险在业内首次推出0-100岁均可参保的普惠型公共场所重大事故意外伤害保险“暖宝保”。

据了解,“暖宝保”主要保障境内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所导致的身故、伤残以及境内公共场所发生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导致的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目前,“暖宝保”定位普惠型意外险产品,成年人不区分费率,保费只需19.9元/年,身故、伤残保额高达100万元;儿童及青少年应监管要求低至5.9元/年,保额最高50万元。

赔付方式有讲究

“像这类公共场所重大意外情况,可以用人身意外险的意外伤残、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进行赔付,但也要看伤情的具体程度以及与行凶人、事故第三方(如学校)相应需要承担后果的程度。”虞志强表示,具体而言,如果伤者的伤势较轻,一般可由意外险附加的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或直接由行凶人以及学校来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如果在此基础上的费用仍不够用于治疗,可申请由意外险承保公司进行赔付。另外则是身故伤残,如果因重大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伤残,可依据《人身伤残鉴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第一级最严重赔付100%保险金,第十级赔付10%保险金。如果是身故,则直接赔付身故保额。

据悉,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基于此,发生类似意外事故,不管是身故、伤残和住院,我们都提倡第一时间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赔付金额不够用于治疗,再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虞志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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