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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规划17次出现保险 保险业机遇在哪里

2019-02-19 13:53:28    来源:壹壹法保|0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纲要》17次提到“保险”一词,接下来,我们从7个方面简要概括。

1支持香港发展航运保险及交易平台

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发展船舶管理及租赁、船舶融资、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及争议解决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并为内地和澳门企业提供服务。

依托香港高增值海运和金融服务的优势,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

支持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按规定共同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

2支持澳门建立出口信用保险(葡萄牙国家)

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发挥中葡基金总部落户澳门的优势,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服务。研究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

办好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更好发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作用,为内地和香港企业与葡语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产业及区域合作、人文及科技交流等活动提供金融、法律、信息等专业服务,联手开拓葡语国家和其他地区市场。

3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

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支持珠海等市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特色金融服务业。

4支持粤港澳开发跨境机动车保险和医疗保险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5支持开展保险产品跨境交易和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不断丰富投资产品类别和投资渠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

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不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

6支持在特定区域内设立外资保险机构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

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在深圳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7探索澳门社保体系在大湾区内跨境使用

加强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探索澳门社会保险在大湾区内跨境使用,提高香港长者社会保障措施的可携性。

支持珠海和澳门在横琴合作建设集养老、居住、教育、医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民生项目,探索澳门医疗体系及社会保险直接适用并延伸覆盖至该项目。在符合横琴城市规划建设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实行澳门的规划及工程监管机制,由澳门专业人士和企业参与民生项目开发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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