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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非法集资超2亿,用7400多万赌博,被终身禁业!

2019-04-11 14:27:16    来源:每经|0

法吸收资金超2亿元,7400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共造成损失超1亿元,这名银行员工“顶风作案”,竟然拿非法集资的钱款来参与网络赌博!

那么,除了银行员工自身的问题,长期以来,银行对于从业人员的监督管控究竟如何?

一直以来,非法集资都是监管防范和处置的重点。4月9日,银保监会公开的部分罚单就指向了这样一起案件……

农发行一支行员工

朱某某原本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合川支行的工作人员。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披露的起诉书,2012年至2014年期间,朱某某以投资工程需要资金为名,以高息为诱饵,先后向143人非法吸收资金21151.54万元。其中,朱某某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共计10247.8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共计7400余万元。

截至案发,朱某某共造成损失10903.74万元无法归还。2014年12月13日,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10903.7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等待朱某某的还不止于此,银保监会合川监管分局也采取了行动,对其作出了“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

一位银行研究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银行员工涉嫌集资诈骗,一方面是由于员工自身对法律的敬畏心淡薄;另一方面,也与银行管控不力、疏忽对员工的教育有关。他认为:“在日常培训中,银行应多次强调双向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至于赌博等违法行为,更是需要尽早发现、及时处置。”

朱某某所在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合川支行就因管控不力遭到重罚。处罚信息显示,由于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员工参与赌博和非法集资,该行被银保监会合川监管分局处以5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另据同期开出的罚单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支行也存在十多名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情况。其中,一人因非法集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样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外,由于未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员工参与非法集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支行及一名责任人被合计罚款55万元。

一直以来,防范和遏制非法集资都是监管工作的重点。近期召开的2019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就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新案高发与陈案积压并存,区域及行业风险集中,上网跨域特点明显,集资参与人量大面广。今年将加快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研究非法集资入刑标准、罪名适用、追赃挽损、涉案财物处置等共性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规定。

实际上,把集资诈骗来的钱投向赌桌的并不只朱某某一个。

据媒体报道,因沉迷“炸金花”赌博,45岁的周某某虚构事实,以自己在江苏镇江及重庆万州承包工程急需资金等理由,以年息1分至2分为诱饵向竹溪县丰溪镇的11人借款117.9万元,用于翻本赌资和偿还赌债。2018年,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而在更早的2013年,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也曾作出刑事判决,覃某某因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52万元。有媒体报道称,覃某某正是因为迷上了“六合彩”赌博,才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许诺付给高额利息,向他人借钱。

据悉,覃某某曾向40余名债主借款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涉案金额达千万元。(记者 胡杨)

关键词: 银行 员工 非法集资 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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