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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

2021-05-19 15:19:04    来源:

灵活的就业模式已成为近年来的热点,未来很有可能发展成为稳定就业的新趋势。因此,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与传统的就业方式相比,灵活的员工具有较强的劳动自主权,这与劳动关系的从属特征不同。弹性就业在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方面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但是,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在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基础上的。与多元化的就业趋势相比,两者并不完全一致。灵活员工的社会保障面临许多政策障碍。随着弹性就业的普及,弹性员工的工作时间,劳动保障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发展,催生了外卖骑手、个体小店老板、装修工、保洁员、网约车司机等岗位……这些城市中辛苦奔波的劳动者,构成了灵活就业从业人员群体。

在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国常会”)上,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其中包括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等。

为灵活就业人员解除“保障之忧”是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网的必然要求,商业保险也应鼎力相助。

商业险成唯一“救生圈”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达2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七分之一,其对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尽管去年以来,利好政策不断为灵活就业带来勃勃生机,但这部分人群依然面临不少困难。

最近,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王林化身乘客调研网约车司机社保现状。司机小杨表示,自己干了很多工作,最后发现网约车还是比较适合自己的。当王林问小杨是否有社保时,小杨的回答令王林内心酸楚。小杨说,不会去缴纳社保,因为想把钱攒下来去开理发店。

王林表示:“年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还是更愿意把钱实实在在地握在手里,对他们来说,社保还是有些遥远,但一些基础保险,比如职业伤害险是很有必要的。”

灵活就业人员与从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非稳定劳动关系,尤其快递员、外卖员等与所从业平台之间的关系,更是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性。近两年,灵活就业群体中频发的交通事故、猝死等工伤事件也屡次引发公众关注。《中国青年发展报告》指出,在1692份有效样本中,43.32%的快递小哥有时会遇到交通安全问题,10.87%一直以来都有交通安全问题,9.16%经常遇到交通安全问题。因此,缺乏人身安全保障成为一大突出问题。

上海邮区中心局邮件接发员柴闪闪曾就保障问题发声:“目前社会对于灵活就业者的保障远远不足,参保制度就限制了他们异地参保。特别是受到疫情影响后,灵活就业者收入不稳定,社保缴费不在他们的可承受范围内,这些原因造成他们不太愿意主动参与社保。”

通过与几位快递员的交流,《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他们所在的公司不提供“五险一金”,只给每位快递员投保了商业保险。如果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可以由商业保险赔偿。对于有社保缴费困难或没有工伤保险的灵活就业人群而言,商业保险保障成为他们的唯一“救生圈”。

记者对比多份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商业保险发现,各个平台、各类行业的保障力度和水平均差异较大。以号称“最高危灵活职业”的外卖骑手为例,一家外卖配送官网“成为骑手”栏目中称,骑手相关保险是个人意外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集合,由骑手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每位骑手每天被从佣金中扣除3元钱,且并不全额用于投保,其中还有服务费用。保障内容包含保额60万元的身故伤残险和5万元医疗费用。采访中,记者明显感受到,难以预料的高风险和较低的商业保障并不足以让骑手们安心工作。

意外伤害险获补贴

记者注意到,近期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力度空前。针对灵活就业者具体的职业伤害保障方式,国常会提出“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

据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介绍,目前国内职业伤害保障主要有单独建立基金和劳资双方自由协商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单独建立基金,就是企业给灵活就业人员单独建立一个基金,由他自己来购买保险、缴纳保费。第二种模式是劳资双方协商,也就是平台、企业和职工之间自由协商参保险种,可选择的就是商业养老险和个人意外险两种。

“商业保险缴费高待遇低,是目前困扰平台和灵活就业人员最重要的问题。” 娄宇说,“国常会提到的保障方式可能代表了未来一种由商业保险公司设计的不同于传统工伤保险措施的新模式。但到底保险公司让利到什么程度、政府补贴多少,尚需研究。”

据记者了解,目前山东省已在全国首创建立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例如,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直播、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物流配送、短视频分享、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的互联网平台用人单位以及依托上述互联网平台从业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享受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并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所需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期间为一年,在保险期内,灵活就业人员因意外事故(含交通事故)导致身故、伤残以及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身故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住院补贴等,商业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责任约定进行赔付。

当地快递公司的城区负责人对上述政策十分支持,纷纷表示,之前为了减轻风险,都是由公司出钱给员工购买意外险,花费很大。现在政府给予企业一定补贴,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能够更好地留住优秀员工,降低企业的人员流动性,让员工工作起来更踏实、更放心。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保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外伤害风险在不同的行业、企业和岗位之间差别很大。保险公司应与感兴趣的用工企业交流风险信息,商议定制产品,适当降低价格,提升保障的人数。

专属养老险即将问世

金融政策方面,银保监会5月15日最新发布的《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6家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人员投保提供交费支持。此次试点将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期限暂定为一年。

今年4月,银保监会在人身险五年规划中也提出,要多领域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加大特定人群保障力度。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与平台企业加强沟通,通过定制化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多元化需求。研究开发满足特殊环境、特殊岗位工作人群风险保障要求的保险产品。

对此,王向楠表示,平台企业聚合了一类或多类风险同质化的人群,保险机构应加强与平台企业的合作关系,为一家企业或一类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保险,为灵活就业者提供更为低廉的保险产品。这是保险深入社会治理的一种很有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的方式。

对于即将问世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王向楠谈道:“补充养老保险在不同行业、企业和岗位之间的差异小,可选择即将开始试点的专属养老保险。试点保险公司应向企业和员工加大宣传,讲解该产品有保证收益、操作便利、今后将明确有税收优惠等特点,并为投保企业做好服务。如果企业和员工有对风险的担心,可相应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等进行组合。”

如何让灵活就业人群生活得更体面、更有安全感,的确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新难题。国家已“出手”引导,监管部门出台鼓励政策,保险公司责无旁贷需要更加积极地回应,探索创新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尽快落地。

新的生产方法将不可避免地孕育出新的劳动形式。 如何在促进新模式和新格式的发展与保护弹性员工的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将引发更多新的讨论并促进制度改变和改善。新的商业经济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界限模糊和相对“随机”劳动管理的问题。在社会保障方面,如果公司雇用非正规劳动或雇员不愿支付工资等,一旦发生冲突或事故,很难保护雇员的权益。在新业态中保护灵活员工权益的探索已经开始。保护灵活雇员的权益也将成为促进和支持地方政府灵活就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当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灵活就业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才能为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利益。

关键词: 灵活就业 商业险 保险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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