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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 完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

2021-10-12 15:46:36    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江西银保监局和抚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引导督促全市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全面提升保险业服务抚州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能力和质效,结合工作实际,抚州银保监分局于近日发布了《抚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加快发展绿色保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分局通过内网公开向机关相关科室征求意见,同时发至辖内各保险机构征求修改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意见》要求,抚州全市保险机构要紧扣服务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健全一套务实有用、运行有效、服务有序的绿色保险管理机制,创新发展一系列功能多样、保障到位、市场接受度高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不断深化绿色保险发展理念,浓厚绿色保险发展氛围,将绿色保险打造为抚州绿色金融改革的新亮点。

《意见》明确提出了16项具体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一是健全绿色保险组织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发展绿色保险支公司、绿色保险事业部等绿色保险专业经营机构,在客户准入、业务流程、绩效考核、理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经营。积极设立绿色保险创新实验室、绿色保险创新中心等特色机构,集中资源专司绿色保险研发推广。

二是完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引导机构聚焦保险产品助力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引导绿色生产生活行为等功能,研究推出新型金融产品,复制推广成熟业务模式。稳妥有序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积极发展碳保险、气候保险。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保险、科技保险,深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积极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创新开展新能源汽车保险、机动车里程保险。

三是健全绿色保险管理机制。督促机构强化绿色保险机制建设,增强科技赋能,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构建贯穿投保、承保、理赔等环节的绿色保险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事前预警、事中响应、事后减损”的全流程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推进落实、强化监管引领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关键词: 绿色保险 农业巨灾保险 保险试点 保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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