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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击“医保卡套现”首次盯上中介人员:形成产业链,11名中介获刑

2022-02-11 16:49:02    来源:

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孔一颖 广州报道

以“医保卡套现”为名,按照50%至55%的返现比例,对外大量收取医保卡实施套现,并据此形成了“收卡+套刷药品+专卖药品套现”的产业链……日前,熊某某等11名被告人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这也是深圳市首宗以医保卡套现的中介人员作为打击对象的医保刑事案件。

据了解,2019年3月开始,被告人熊某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无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形下,以“医保卡兑现”为名,按照50%至55%的返现比例,对外大量收取医保卡实施套现行为,并据此形成了一条“收卡+套刷药品+专卖药品套现”的产业链。

其间,被告人熊某某、黄某某、何某某通过张贴小卡片的方式来收集有套现需求人员的医保卡,再持医保卡以及医保卡所有人授权照片前往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等地的医院、社康中心以及药店等地套刷医保卡获取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处方药,后将处方药统一交给被告人熊某某以60%至70%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谢某某等药商,并将卖药所得的8%至10%留作手续费,剩余价款交于医保卡所有人。被告人张某某等负责帮熊某某等人张贴小卡片收集有套现需要人员的医保卡并从中赚取介绍费,被告人陈某某负责帮助熊某某倒卖涉案药品。

2022年1月21日,熊某某等11名被告人利用医保卡套现的违法行为,被福田区人民法院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被告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执行。

在该案背后,有不少人存在疑惑,出借医保卡给“中介人员”或者“药贩子”是否构成犯罪呢?有法律人士提示,根据相关规定,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出租、出借医保卡的,应依法退还资金并处罚,明知他人进行诈骗犯罪仍提供医保卡的构成共同犯罪

对此,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也呼吁,医疗保障基金是大家的“救命钱”,广大参保人切勿为了眼前利益选择提前消费,有关从业人员也切勿以身试法、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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