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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后店方关门拿不回钱款 法院:按利于消费者方式折算退款

2022-04-18 15:39:09    来源:

小王在一家健身中心办了一年的“健身储值卡”,不到半年这家健身中心就因经营不善而关门了。小王要求退回剩余预收款,却被告知小王未与健身中心签订预收款协议,预收款也非健身中心收取,因此健身中心拒绝退款。

小王起诉后,法院认为,健身中心认可该储值卡,可以确定小王是储值卡持有人,从收据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来看,健身中心是收取小王预付款的主体,小王买储值卡的消费场所是健身中心,健身中心理应退款。

小李在楼下一家理发店办了一张储值卡,并享受了赠送金额的优惠。可办卡不到一年,理发店就搬到了离小李家较远的新地址,小李遂要求退还储值卡中的钱,但双方在预付款和赠送款的退还数额上未达成一致。

法院认为,理发店作为储值卡的发行方及消费记录的保有方,应对储值卡的储蓄金额、赠送金额等负有举证责任,现其无法举证证明。故法院结合储值卡中余额,最终判定理发店应退还相应款项。

■法官提示

存有预付款的储值卡往往非实名,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储值卡、收据、协议书、消费小票等证据材料,认清签章是单位还是个人,对于商家个人签字的收据、协议书要慎重签署。

预付款消费形式下,消费者消费次数和内容、赠送款数额等,商家应做好记录;出现纠纷时,对退款无约定的,可能会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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