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资讯 >

蒋志祥:突围物联网“隐孤”之困 消除数据孤岛

2022-07-27 09:53:46    来源:
日前,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省福州市成功召开,全国工商联物联网委员会秘书长、分享通信集团董事局主席蒋志祥出席本次峰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蒋志祥表示,物联网传感器规划应从源头管控、推进大数据隐私保护法治化以及坚持党管数据,保障数据安全,保护用户隐私,消除数据信息孤岛,突围物联网“隐孤”之困。

据悉,物联网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手段,亦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燃机。传感器是感知物品及其所处状态、环境各种信息数据的底层元器件,更是物联网中获取信息、实现对象控制的首要环节,其性能和功能决定了物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传感器的规划作为数据搜集环节的基础和关键,其规划合理性不言而喻。

蒋志祥表示,当前物联网行业关于传感器规划设计存在较多问题。

首先,城市传感器采集点泛滥。社会各机构部门为更好地发挥职能,服务人民,交管部门为治理交通安装传感器,公安部门为管理治安安装传感器,教育部门为管理教学安装传感器,不同部门、单位都在安装,公共场所到处是摄像头,却无法统一管理,监控摄像头“乱象”丛生,亟待政府立法监管。

其次,无法有效监管保护用户隐私。在监控摄像头的安装方面,我国缺乏关于安装主体设置权的法律法规界定,包括哪级、哪个政府部门有权或经授权,可以在公共场所、准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安装程序上,也没有建立和完善备案程序,这样导致公众的隐私权受到潜在或实质性的侵害后,难以找到相关的责任人或责任主体。

再次,无法统一传感器数据标准。长期以来,由于各政府部门职能条块分割,计算机应用系统起步不一,缺乏有效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等因素,造成了目前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相互独立,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不能共享,信息孤岛大量存在的现象。

由于各个部门和各个应用系统分别建在不同的数据交换平台中,彼此相对独立,导致各应用系统之间数据共享困难,数据不能互相利用,造成信息资源浪费,建设性价比较低。

最后,无法有效消除信息孤岛。“信息孤岛”或“信息烟囱”,是形象的比喻,是指信息系统之间无法共享信息,或信息只是单向流动的现象。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下,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权利和责任边界,业务信息系统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边界。打破边界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对既定权力的放弃,这是某些既得利益部门不愿意看到的。可以说,信息共享的困难很大程度上来自于部门的利益。

对于传感器规划现存问题,蒋志祥提出相关对策:

一是加强产业统筹,从源头管控传感器规划。构建标准统一、监控统一、管理统一的传感器网络规划系统,实现传感器的统一接入、位置、状态、归属、数据使用权限等信息管理,以及传感器获取信息的统一处理,为环保、安监、交通、应急等单位提供智慧化应用以及决策数据支持。

通过包括摄像头在内的智慧城市传感器规划平台,从数据源头开始部署和规划,开放平台接口,共享数据标准;并通过实现统筹管理,消除信息资源在各单位的“私有化”和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制约,规范数据在各业务系统间的共享流通,促进数据价值充分释放,有效避免数据孤岛、数据垄断等因素。

二是推进大数据隐私保护法治化。基于大数据应用和智慧城市建设前景加快制定《个人隐私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适时出台相应的数据隐私保护条例,健全适用于物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等数字环境下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隐私保护有法所依。

通过在法律上建构起大数据时代数据挖掘的“可采性原则”,避免数据过度和非法收集及利用,并明确数据采集利用等各类标准与禁止收集和挖掘的数据类型,规范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及其相关主体的数据监视及其收集行为,进一步确保数据收集方法是法律授权及承认的,数据收集程序是可控、可核查且向公众开放的,以及针对所收集数据的去隐私处理程序及其标准是经法定认证的。

三是坚持党管数据,保障数据安全。应坚持党管数据的原则,建构权责清单,在法律上厘清个体数据权利与数据权益归属,明确数据收集主体、管理及维护主体、数据使用范畴等事项,实现数据要素配置效益最大化。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集刑事、行政及民事为一体的数据隐私侵权和问责机制,提高数据隐私保护的可行性。

“数字建设实践中,首先在数据源上做好规划是数据治理的要义所在。分享通信集团将以连·存·带·算”战略为指导,驱动物联网产业可持续发展,成为万物智联世界的推动者和使能者,跑赢数字经济新赛道“,蒋志祥在采访最后总结道。

关键词: 大数据隐私保护 物联网传感器 数字经济 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