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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快报!员工偷卖百万元小龙虾获刑!文和友、喜茶也“反腐”?

2022-08-27 15:48:57    来源:

偷卖小龙虾也会被判刑吗?近日,餐饮品牌文和友三名员工因贪腐获刑,其中一名员工偷卖百万元小龙虾用来还债。无独有偶,上海一茶饮门店俩经理因涉13万余元补送单诈骗案被刑拘,中新网从喜茶方面确认其为旗下门店。据了解,上述企业均有内控机制。律师表示,企业内控情况是刑事追诉程序的重要证据。


(相关资料图)

网红品牌的“反贪”

文和友是2015年文宾创办的餐饮文化品牌,隶属于湖南文和友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此次涉案的公司为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文和友品牌运营负责人向中新网回应,2021年6月,公司收到审计部门接到举报,公司物流、招商部门少数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要财物并侵占公司财产,立案后,文和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另一茶饮品牌喜茶最近也出现了类似问题。在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日前,上海徐汇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外卖配送人员与茶饮门店经理勾结,利用公司补送单结算漏洞,恶意虚构订单800多笔,先后套取快递配送费13万余元,该案11名嫌疑人被抓获。喜茶方面已向中新网确认上述门店为其下属门店。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述两个品牌均是近几年的网红品牌。餐饮行业由于供应链复杂,腐败现象常见。比如,采购部门被认为是“油水”最多的地方,是内部贪腐重灾区。还有收银、财务等也是员工容易钻空子岗位。网红品牌经过快速增长期,其存在的腐败问题也日益引起企业重视。

喜茶一门店俩经理因涉13万余元补送单诈骗案被刑拘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警民直通车徐汇站

民企员工贪腐达到6万元就可入刑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文和友食品公司三名员工廖帅、周龙和范欣用收受回扣的方式,向4家供应商公司索取财物。被告人廖帅、周龙共同收受回扣共计188万元,按照事前约定的分配比例,被告人廖帅实际分得131.6万元,被告人周龙实际分得56.4万元;被告人范欣参与收受回扣共计133851元,其从被告人周龙处分得赃款5000元。此外,周龙还私自卖出了公司的百万元小龙虾用于还债。

最终,三人一审被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退缴违法所得,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各处罚金5000元至10万元。周龙还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收受回扣、倒卖产品是企业常见的违规现象,那么,从违规到违法有何评判依据?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向中新网介绍,非国有企业员工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者是职务侵占罪。入刑标准是6万元,一旦达到,公安机关就可以刑事立案侦查。

刑法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是在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6万元)、五倍(100万元)执行。

企业内控情况

是刑事追诉程序的重要证据

据了解,文和友和喜茶内部均有内审和反腐部门。文和友方面回应称,公司对腐败事件零容忍,一直在努力完善内部管控,目前已建立了廉洁自律的管理制度和反腐败检举机制,并定期举行员工内控培训。

夏海龙表示,员工贪腐行为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企业内部对此有相应的内控机制。在刑事追诉程序中,企业内部掌握的情况、资料会成为重要的证据。

他表示,企业内控手段比较多样。首先在制度层面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有所约定。在企业内部管理当中,比如供应商管理、客户管理上,也会明确规定一些禁止性内容。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财务流程上的制度,比如在重大合作、费用报销、对外付款等事项都会有相关的规定,能够及时发现、识别员工的违规行为。

内控成员组成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而有所区别。夏海龙介绍,小企业可能会由法务或者财务部门来兼任内控要职责。一些比较大的企业内部的内控专业构成除了法务、财务之外,还包括一些专业的侦查角色,特别是一些互联网大厂,因为员工很多,业务量很大,会聘请一些从体制内出来的警官、检察官来做内控。

关键词: 员工偷卖百万元小龙虾获刑文和友 喜茶也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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