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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中:销售网红保险产品时更应客观地向消费者介绍该产品

2022-02-08 11:28:24    来源:

经营底线不能破

保险公司在产品宣传中,一味“迎合市场”受到监管的多次“打击治理”。年来,人身险、财险乃至保险中介,均“曝光”过并规范着保险公司过度营销的行为。

《通知》指出,财险公司应端正经营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

人身险产品销售过程中也有相关规定。比如在组合销售方面,2020年,银保监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组合销售专项核查整顿工作的通知》,为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组合销售行为,此次核查的要点主要包括六大方面,主要包括:经营理念不正确、捆绑销售不合规、承保规则不合理、销售宣传不规范等。

同时,监管部门对互联网保险有着明确的产品宣传要求,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进行噱头炒作、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那么,下一步,隔离险如何“端正身姿”,更好地发挥其保障作用?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认为,隔离险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隔离政策来设计保险产品,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与社会、政府、百姓通常的、合理的预期一致,真正承担起在灾害事故中为社会、家庭和政府分担责任和风险的作用。

除了“隔离险”产品理赔难外,期有关保险公司过度营销导致的销售误导罚单频现。保险产品夸大、博眼球式片面宣传何时休?对此,某保险经公司销售总监表示,保险公司应该举一反三,高度自我反省,包括没有出现这类问题的保险公司,也应该以此为鉴,不仅严格按照紧急通知里的要求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而且要设法从内部流程上进行调整和优化,严格杜绝以后出现此类事情。

“非网红保险产品也存在夸大宣传的现象,但是没有网红保险产品显得突出。”李文中说道。保险产品的夸大宣传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购买了并不适合自己甚至与其购买目的严重偏离的保险产品,花了冤枉钱。

对此,李文中指出,保险公司不要只看到短期的业绩,更要看到行业的长远发展,销售网红保险产品时更应客观地向消费者介绍该产品,特别要提示消费者注意责任免除约定,引导消费者购买适合自己需要的保险产品。(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

关键词: 网红保险产品 互联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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