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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协会发布《职业道德准则》 推动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2022-01-13 11:33:07    来源:

继银保监会出台《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后,1月12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针对保险机构发布了《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准则》)。

《实施指南》对不同类型董事监事进行差异化评价,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将被要求主动辞职或罢免,并扣除部分或全部薪酬。

聚焦专业、合规独立等,五维度评价董事监事是否称职

为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质效,指导保险机构建立规范有效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制度,健全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1月12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保险业协会发布了《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要求保险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董事和监事的履职情况开展评价。评价维度至少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履职独立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五项基本维度。

根据忠实义务要求,董事监事要以保险机构的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保险机构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保险机构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不得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

勤勉义务则要求董事监事恪守尽职承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保险机构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

此外,保险机构董事监事还应履行专业、合规独立要求,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

《实施指南》要求保险机构通过资料分析、行为观察、问卷调查、履职测评、座谈访谈等方法对董事监事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现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级别。

“作为公司的管理层、决策层,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如同一条船上的船长、大副和高级水手,如何他们把方向搞错,整条船就会偏航。因此,建立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制度,提高董事、监事的站位,明确职责是非常有必要的。”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宁威肯定道。

关键词: 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水平 《职业道德准则》 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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