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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微降 财险略好于寿险

2018-09-19 15:16:50    来源:山东财经网

银保监会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3次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纳入审议的176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较上季末下降2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较上季度末下降2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2%、240%和299%。

“一方面,保险行业自身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较高位运行,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均呈现向好趋势;另一方面,当前外部环境正发生较大变化,各种外部冲击对保险业构成严峻挑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依然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

近7成寿险公司

偿付能力环比下滑

数据显示,二季度保险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出现微降。细分来看,财险公司总体情况略好于寿险公司,上市险企则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经银保监会审议,119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52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二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尚远远高于警戒线,但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例,二季度该指标下降的寿险公司有54家,占比为69.2%,已连续两个季度下滑者也不在少数。

兴业证券董天驰表示:“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小寿险公司今年新单保费收入严重不足;另外,二级市场表现不佳引起了投资收益下滑,而前期销售的部分高现价产品陆续到了退保的高峰期,收入下降导致这些中小寿险公司利润大幅下降甚至出现亏损,造成偿付能力的下降。”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产险公司为50家,占比为60.2%,主要原因是今年3月份之后第三次商车费改导致的车险价格竞争及费用率上升对利润的负面影响,导致偿付能力有所下降,但总体情况略好于寿险公司。”董天驰称。

“部分中小险企业务拓展消耗资本较大,同时公司资源、人才、规模相对较弱,在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承保亏损不断加剧,企业利润出现明显下滑,导致偿付能力出现下滑。”有分析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称。

发债增资情况增多

面临多方面因素导致的偿付能力下滑,多数险企不断加快增资步伐和股东变更,加紧“补血”,以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据统计,2018年初至今,已有27家险企合计增资约740亿元,此数额是去年同期增资额的2.8倍。具体来看,多家险企通过股东直接注资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提升偿付能力。

截至目前,股东直接注资的险企有20家,增资金额为292亿元。其中,增资超过10亿元的险企有9家。此外,共有7家险企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总计不超过44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保及其子公司人保寿险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规模较大,合计不超过300亿元。

与以往不同的是,利用发债补充资本已不单单是大型险企的选择,中小险企也开始通过发债获得资本。比如,今年农银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3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英大泰和财险获批发行不超过1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中英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25亿元,幸福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30亿元等。

有投行人士分析,尽管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门槛高,在央行的监管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保险公司无需付出流动性溢价,融资成本较低。再加上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灵活,投资者认购更加活跃。

但并非所有险企都能获取发债资格。《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保险公司必须满足5项明确的要求: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过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虽然多数险企靠增资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但仍有部分险企长期依靠股东‘输血’注资,走粗放型发展之路,激进扩张业务规模。对部分长期亏损的险企而言,股东增资能帮助险企渡过暂时的难关,但从长期来看,若不从转变业务发展模式入手,其偿付能力压力或难以缓释。”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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