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 自媒体成保险误导宣传频发区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2019年第一条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防范部分营销员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实际上2018年暑期,中国银保监会就发布过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提示。
自媒体宣传频被监管警示误导风险,凸显出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等问题,从而成为误导宣传的频发区。自媒体误导宣传时有发生的背后,是移动互联高速发展的大潮下,客户行为和保险营销方式都在快速从线下向线上转移,一些以往在线下被严格监管的误导风险行为不仅在线上找到了藏身之地,甚至还有了新的花样。
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共发布了15次风险提示,其中有四条都与互联网风险有关,风险提示内容涵盖在线平台“搭售”保险风险,互联网伪保险、互联网保险销售风险,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问题等。
以自媒体误导宣传为例,根据监管部门统计,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的误导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饥饿营销类,例如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二是夸大收益类: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三是曲解条款类: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除了营销员通过自媒体误导宣传,也曾出现保险机构为片面追求关注度和销售量,推出所谓的“吸睛”产品,存在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等问题,涉嫌误导消费者。
从近年互联网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渠道和互联网保险为保险营销宣传和保险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隐藏在其背后的风险隐患也必须引起重视。
一是保险消费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保险知识,认识到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购买保险前充分了解保险产品信息。在接收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
二是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需要增强合规意识。部分保险营销员编造不实信息的行为属于销售误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机构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
三是监管层应重点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目前,监管层已经采取了不少措施,除了多次主动发生提示互联网保险风险,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10月研究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较2015年的暂行办法对互联网营销进行更加全方位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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