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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人寿再陷偿付能力危机 18次增资续命

2019-01-28 14:11:48    来源:金融号

中法人寿,江湖人称“老大难”,再次陷入偿付能力危局。

1月25日,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法人寿”)发布的2018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8年四季度,其净利润亏损1024万元,保险业务收入为0,四季度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7738.04%,严重资不抵债。

窘境难解,中法人寿路在何方?

再陷偿付能力危机

报告显示,2018年四季度,中法人寿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7738.04%。

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中法人寿解释称,“因公司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公司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公司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

中法人寿还表示,公司流动性严重不足,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因持续亏损,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

此外,中法人寿还提出,因目前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经营费用管控,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法保证履职的风险。

事实上,从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就已经开始突破监管红线,并呈现连续下降的趋势。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三季度,中法人寿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28.35%。到2017年第四季度情况进一步恶化,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时骤降到-4035.94%。2018年情况依旧没有好转,第一、二、三、四季度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再次分别降至-5226.32%、-6138.92%、-6739.43%和-7738.04%。

18次增资续命

为了解决偿付能力危机,中法人寿表示,“将全力推动增资扩股工作,以期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不到一年时间内,中法人寿曾先后三次向监管部门提交增资方案。

2016年11月14日,中法人寿披露增资方案,拟增注册资本13亿元,并引入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与安徽国圣投资为新股东。

2017年4月14日,增资方案变更为拟增资13亿元,并引入新的投资股东广西长久汽车、宁德时代、西藏先仁,现有股东鸿商集团、人济九鼎参与增资,法国国家人寿不参与增资。

2017年8月15日,中法人寿的增资方案显示,之前拟新增的三家股东已经变为两家,原民营投资者西藏先仁退出。

谁料,增资方案迟迟未获得监管批复,中法人寿只能伸手向大股东鸿商集团借款度日。

2018年12月7日,中法人寿发布公告称,向大股东鸿商集团借款500万元。而这已经是中法人寿2018年以来第9次向鸿商集团借款,年内累计借款已达6910万元。

对于借款原因,中法人寿表示,“公司目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并已出现流动性风险。借款的资金主要用来应对流动性风险,支付存量保单到期、退保等与客户相关的交易支出,满足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中法人寿同样向鸿商集团借款过9次,年内累计借款金额达1.3亿元。

也就是说,2017年、2018年两年内,中法人寿一共向大股东鸿商集团借款了18次,借款金额接近2亿元。

窘境难解,路在何方?

只是,数次借款仍旧没能改变中法人寿的亏损窘境。

报告显示,中法人寿2018年第四季度的保险业务收入为0,净利润亏损1024万元,2018年全年净利润亏损共6698万元。

根据中法人寿公开披露的2010年至2017年的年度报告信息,中法人寿在2010年到2017年净利润亏损额累计达2.9亿元。其中,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分别亏损4499.6万元、8153.9万元和7410.1万元。

偿付能力不足、净利润亏损,也导致人员流失严重。

此前有媒体曝出,2018年11月,中法人寿领导班子成员绝大多数已离开,总公司仅剩人事、财务、IT运营等业务负责人。

中法人寿官网信息显示,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3日,总部位于北京,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中法人寿目前由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出资。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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