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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上海举行

2018-12-10 14:04:07    来源:信德海事

12月6日,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上海举行,标志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正式成立。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大使、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徐祖远,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守国,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於世成,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张页,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春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航运发展处副处长井艳,上海市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沈兰,中国船级社总裁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清,以及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全体委员等参加了会议。

委员会是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中国船东协会下设分支机构,由从事保险、海商、海事及法律工作相关的中国船东协会会员,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专业组织,在中国船东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人数为70余人。委员会的宗旨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涉及中国船东协会会员和航运相关的保险、法律等问题进行研究,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推动海上保险的健康发展以及海上法律制度的完善,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守国作主旨发言时表示,近年来,我国航运服务集聚发展,航运服务能级显著提升,海事法律服务水平稳健发展,航运金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国唯一的国际船东互保组织——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迅猛发展,不仅丰富了上海航运金融和特别是航运保险功能,也形成了对航运金融和保险要素的集聚辐射效应。另外,航运法律的发展带动了航运咨询能级进一步提升。我国是航运大国,航运历史悠久,体量巨大。法律问题渗透在航运发展的方方面面,法律保障也是海运做强、内河提升的基本条件。之所以要成立保险与法律委员会,就是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打造航运保险与法律智库,切实研究、解决航运保险与法律问题,积极参与交通强国和航运强国建设,深入推进航运事业高质量发展。

张守国对委员会提出了几条建议:第一,委员会应集中更多的航运、保险、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及组织,集行业智慧、资源和愿景于一体,积极配合国家“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的建设;第二,委员会作为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以及界于政府与企业间的纽带,需以推动行业发展、引领行业发展为目标;第三,委员会中从事保险、海商、海事及法律工作的各知名专家、学者及成员单位需尽职尽责,不担虚名,对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第四,委员会组织工作任务繁重,但需重点突出,协同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使委员会的影响力不仅遍及中国,更要扩大到国际市场上。

随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采购管理室经理李艳、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查选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冯建华作为委员代表依次作了主旨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章程》,推举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於世成为委员会名誉主任;选举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春风为主任委员;选举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秋敏,中远海运集团运营管理本部副总经理孟晔,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本部副总经理杨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海宏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保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冯建华,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艳,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杨文贵为副主任委员。会议还决定了秘书处人员构成。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章程》,推举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於世成为委员会名誉主任。选举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春风为主任委员。选举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秋敏,中远海运集团运营管理本部副总经理孟晔,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本部副总经理杨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海宏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保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冯建华,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艳,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杨文贵为副主任委员。会议还决定了秘书处人员构成。

会上,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於世成,中船保服务(英国)有限公司高级理赔经理Peter Gulvanessian及Marsh(达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水险部副总裁蒋志超分别围绕《航运强国建设中的中国船东之担当》《2020低硫油新规对租船市场的影响》及《国际水险市场动态和2019续保展望》等业内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同在场嘉宾进行了讲座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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