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资讯 >

保险销售误导何时休

2018-09-26 14:40:42    来源:金融时报

近来,一则新闻想必在不少人的朋友圈里刷屏。有媒体报道,哈尔滨的朱女士发现,自己在银行花费上百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竟然是一份保险,而且必须要等到其108岁或是身故方可取回本金。从监管部门最近作出的多项处罚来看,朱女士的遭遇显然并非个例,保险销售误导仍然屡见不鲜。

拿“停售”概念来炒作,夸大产品的功能和收益,甚至是歪曲解读大学入学要求考生有保障型保险缴费记录,近年来,各类保险销售误导花招频出、花样翻新,颇让消费者有些防不胜防。

事实上,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频繁“亮剑”销售误导行为。自2015年以来,监管部门连续3年开展“亮剑行动”。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国共派出925个检查组、2871人次,检查923家保险分支机构和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涉及法人主体42家,共计处罚保险机构157家、罚款2540.7万元,处罚个人254名,罚款827.65万元。

去年11月1日,《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而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又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中,要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强化销售宣传内容管理和销售行为管理,严格执行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促进保险销售行为规范化。随着自媒体平台日益成为保险销售人员推介、销售产品的重要渠道,银保监会又发文要求险企建立健全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制度。

在监管的雷霆之势下,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仍屡禁不绝,原因何在?从长远来看,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侵害的不只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的更是整个行业的形象与声誉,精明的保险公司又为何算不过来这笔账?

从根本上来看,其根源在于,长期以来保险公司沿袭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唯以保费规模论英雄。在利益驱动下,销售人员不禁动了“歪脑筋”,保险公司也对此类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要想从根源上整治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就必须彻底转变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式和发展理念。

当前,保险行业正处于关键的转型阶段,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正在由短期储蓄型产品向长期保障型产品转变。相比于此前的短期储蓄型产品,保障型产品的条款更显复杂,这也给销售误导行为以可乘之机。而一些保险公司开发、销售保障型产品的能力有所欠缺,在转型的阵痛压力下,也容易滋生销售误导行为。

但对于保险行业来说,转型无疑是一个“刮骨疗毒”,彻底整治销售误导乱象的契机。一方面,保险公司需要加快转型步伐,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开发出真正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保险产品,用更能满足保障需求的产品来提升对于消费者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的理财需求,保险公司也应当予以重视,在做好保障主业的同时,努力提升自身的资产管理水平。

行业的转型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和一定时间。因此,就当下而言,加强消费者教育尤为关键。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也得以显著提升,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在强化监管,保持利剑常悬的同时,也需要把握这一契机,组织行业力量加强针对消费者的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

相关阅读